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5月1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借款人提供之擔保品及抵繳有價證券或商品,本公司得於除權息交易日前六個營業日起,除現金增資者外,以各當日收盤價格或淨值扣除權息值計算擔保維持率,並準用前條之規定處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