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96年1月1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 96年1月1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發布第30條 、第 34條、第42條、第111條、第112條、第120條、第121條、第148條 、第 149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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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俟結匯作業完成後,編製「境外基金配息款項分配明細表(新臺幣/外幣)」,銷售機構得操作「境外基金配息款項分配明細資料查詢」交易,查詢或列印「境外基金配息款項分配明細表(新臺幣/外幣)」,確認結匯後配息款項之分配資料。配息款項分配之計算,新臺幣及日圓計算至元為止,其他幣別則計算至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