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
發佈日期 | 民國96年1月1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 96年1月1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發布第30條 、第 34條、第42條、第111條、第112條、第120條、第121條、第148條 、第 149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於接獲總代理人「境外基金下單回覆」交易通知次一營業日,將應付境外基金機構之申購款項依境外基金機構別或依銷售機構別匯入各境外基金機構指定款項帳戶,其匯款資料如下:
-
一、依境外基金機構別:
-
(一)匯款人:TAIWAN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ORATION(二)備註欄位:申購總下單編號(TDCC-+境外基金機構代碼+申購日期)
-
-
二、依銷售機構別:
-
(一)匯款人:TDCC/銷售機構英文名稱(二)備註欄位:申購總下單編號(銷售機構代碼+境外基金機構代碼+申購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