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96年7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6年7月27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096000234 1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960036513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96年5月7日中華 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第1屆理監事第18次聯席會決議通過)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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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會員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徵信與單日最高未沖銷部位限制管理,除其他法令規章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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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日最高未沖銷部位限制以各商品分別計算,但不包括選擇權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