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3261號令修正公布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20條、第22條、第23條、第四章章名、第27條、第28條、第29條、第31條、第六章章名、第41條、第42條至第47條、第49條至第53條、第55條、第57條至第61條、第65條、第83條;增訂第28條之1、第28條之2 、第41條之1、第41條之2;刪除第63條條文,自105年1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第82條 (小規模合夥或獨資之排除適用)
  1. 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2. 前項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各直轄市、縣(市)區內經濟情形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