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債權型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93年7月1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3年7月16日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證保業字第0930032 057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第6點點;並自93年7月22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參、新發行無實體債券登錄及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一、開戶作業
    (一)發行公司應與本公司簽訂開戶契約書,並檢附印鑑卡一式三份,開
    設「保管劃撥帳戶」,成為本公司參加人,憑以辦理債券登錄及帳
    簿劃撥交付作業。
    (二)客戶應向其往來參加人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憑以辦理債券帳簿劃撥
    交付、買賣等帳簿劃撥事宜。
    二、登錄作業
    (一)發行公司申請辦理債券無實體發行登錄作業時,除私募者外,應於
    指定帳簿劃撥交付日前二營業日,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書」、「債券基本資料登錄/變更申請書
    」。
    2.發行辦法或發行要點。
    3.主管機關同意發行之證明文件影本。
    4.本公司所在地設有辦理繼承/贈與、贖回/賣回、還本付息等債
    權人權利事項作業單位之證明文件。
    5.分次及累計發行明細表。
    前述文件為影本者,應簽蓋發行公司留存本公司之原留印鑑。
    (二)發行公司申請私募債券無實體發行登錄作業時,應於指定帳簿劃撥
    交付日前二營業日,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1.「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書」、「債券基本資料登錄/變更申請書
    」。
    2.價款收足之證明影本。
    3.發行辦法或發行要點。
    4.本公司所在地設有辦理繼承/贈與、贖回/賣回、還本付息等債
    權人權利事項作業單位之證明文件。
    5 分次及累計發行明細表。
    發行公司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時,應一併通知本公司。
    (三)本公司審核前揭資料無誤後,登錄該次發行數額,並掣發無實體發
    行登錄證明予發行公司。
    (四)發行公司檢具之發行辦法或發行要點所訂票面利率為浮動利率者,
    發行公司應於調整日起三個營業日內,填具「債券基本資料登錄/
    變更申請書」,向本公司申請調整發行資料內容。
    三、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一)發行公司於帳簿劃撥交付日前一營業日,檢具「無實體債券帳簿劃
    撥交付/異動申請書」,並操作「帳簿劃撥交付媒體資料傳送」交
    易(交易代號 460),將帳簿劃撥交付債券名冊之電腦媒體資料傳
    送本公司。
    (二)發行公司欲調整債券名冊之電腦媒體內容時,應於帳簿劃撥交付日
    前檢具「無實體債券帳簿劃撥交付/異動申請書」,並操作「帳簿
    劃撥交付媒體資料調整通知」交易(交易代號 461)將調整資料傳
    送本公司。
    (三)發行公司於指定帳簿劃撥交付日操作「帳簿劃撥交付通知」交易 (
    交易代號 462),通知本公司將債券撥入客戶保管劃撥帳戶。
    (四)本公司於完成帳簿劃撥交付作業後次一營業日,編製「配發有價證
    券劃撥轉帳清冊」,送交參加人及發行公司核對,參加人及發行公
    司發現不符時,應即通知本公司共同查明處理。
    四、撤銷或廢止申報生效作業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之債券,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申報生效者,
    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發行公司檢具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文件函知本公司,同時指定編製
    債券所有人名冊之基準日。
    (二)本公司於發行公司指定基準日就債券所有人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屬未
    經法院扣押或主管機關及有權機關留置或非設質之餘額辦理扣帳,
    並編製債券所有人名冊及媒體,連同有價證券異動餘額表,於指定
    基準日起三個營業日內,送交發行公司辦理加計利息返還價款事宜

    (三)前項經法院扣押或主管機關及有權機關留置或屬設質之餘額,應俟
    法院扣押解除、主管機關及有權機關留置解除或設質解除後,依下
    列程序辦理:
    1.客戶填具「存券領回申請書-代支出傳票」向往來參加人申請帳
    簿劃撥賣回作業。
    2.參加人審核相關資料無誤後,填具「參加人操作受限制連線交易
    申請書」向本公司申請放行,參加人操作「存券領回代轉」交易
    (交易代號 127)輸入賣回相關資料通知本公司,並於申請日後
    次一營業日前,彙整申請資料併同「存券領回代轉清冊(代領回
    清冊)」送交本公司。
    3.本公司核點參加人送交之各項申請資料無誤後,自債券所有人保
    管劃撥帳戶辦理扣帳,並辦理參加人帳簿之登載,另於申請日後
    第二營業日前,編製債券所有人名冊及媒體,連同有價證券異動
    餘額表,送交發行公司辦理賣回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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