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業務查察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3年5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5月6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字第1030002771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第4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30014942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本法業務查察種類分下列四種:
    1. 一、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2. 二、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業務。
    3. 三、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
    4. 四、證券商辦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
  2. 本公會對會員業務之查核作業,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本公會有關章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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