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4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4月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0991000111 0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11條、第24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前一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亦應逐項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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