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99年4月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9年4月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0991000111 0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11條、第24條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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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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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報所載事項應具有時效性,並不得有虛偽或隱匿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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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報宜力求翔實明確,文字敘述應簡明易懂,善用統計圖表、流程圖或其他圖表,必要時得以中、外文對照方式刊載或另行刊印外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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