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停業、終止營業處理程序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1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1月2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095 000203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95年1月25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5年 1月2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2字第0950102835號函准予備 查) |
所有條文
-
壹、證券商總公司或分支機構受處分停業、自行歇業(以下簡稱停業證券
商)或終止營業(含受撤銷營業許可)與代辦證券商關於交易事項之
處理,應依本處理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