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3年9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93年9月3日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業字第012號函修正發 布第8條條文(中華民國93年8月2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4 字第 0930138628號函核准)

所有條文

  1. 委託人同意本公司、證券交易所、櫃檯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委託人之個人資料。
  2. 本公司應將委託人開戶、註銷帳戶資料、授信額度、及融資融券餘額等資料傳送至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之電腦檔案,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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