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3年9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93年9月3日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業字第012號函修正發 布第8條條文(中華民國93年8月2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4 字第 0930138628號函核准)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每一營業日均應將融資融券之新增與償還情形及其餘額,列表呈報證期會備查,並請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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