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93年9月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 93年9月3日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業字第012號函修正發 布第8條條文(中華民國93年8月27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4 字第 0930138628號函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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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辦理融券差額證券借用期間,如證券商亦就同種證券向本公司申請轉融券時,就標借、議借及標購所取得證券之分配,依本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