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辦理有價證券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要點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5月6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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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承銷商協同證券經紀商辦理有價證券公開申購配售業務時,該證券承銷商及該證券經紀商均應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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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經紀商指派業務人員承辦前項業務,應以符合「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資格條件且已向本公司登記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