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增繳交割結算基金作業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1年1月1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1年1月1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結字第10103000 86號公告修正發布增訂第5條、第6條、第8條、第9條條文;原第 5條至 第 7條遞移為第7條、第10條、第11條;並自公告之日起實施(中華民國 100 年12月1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00060145號 函)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依本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繳交之金額,不適用本公司共同責任制交割結算基金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有關按其所提數額比例分擔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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