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 0990100861號公告修 正發布第3條條文之附表一,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股票第二上櫃公司申請其因現金增資,而增發與已為櫃檯買賣之股票權利義務相同之股票為櫃檯買賣,本中心於檢視其所附書件(增發外國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附表十四)齊全後,得出具同意其櫃檯買賣之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完成後,公告其櫃檯買賣。
  2. 股票第二上櫃公司申報其因無償配股,而增發與已為櫃檯買之股票權利義務相同之股票為櫃檯買賣,本中心於檢視其所附書件(增發外國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附表十四)齊全後,公告其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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