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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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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6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291號令修正公布第11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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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條
(期貨交易數量與持有部位之申報)
主管機關得限制期貨交易人之期貨交易數量或持有部位。
期貨交易人應申報其期貨交易數量與持有部位;其申報範圍、內容及程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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