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6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6800號令修正公布第119條、第125條;並增訂第97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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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76條 (撤銷或停業、應了結事務)
  1. 期貨商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其營業許可或命令停業者,應了結被撤銷或停業前所為期貨交易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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