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6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6800號令修正公布第119條、第125條;並增訂第97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74條 (期貨商禁止行為)
  1. 期貨商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1. 一、未依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或條件從事交易。
    2. 二、未經期貨交易人授權而擅自為其進行期貨交易。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