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6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6800號令修正公布第119條、第125條;並增訂第97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2條 (交易進行場所)
  1. 期貨交易應在期貨交易所進行。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