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2月1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6000 239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自公告日實施(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02836號函) |
所有條文
-
申請公司應於收到本公司上市同意函至證券承銷商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至少辦理一場上市前業績發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