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就證券商之評估報告、總結意見或相關資料缺失處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3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5 00045661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條至第3條之1、第5條、第7條至第11 條條文,自發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 管證發字第10500039011號函准予備查)(原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就推薦證券商之評估報告或相關資料缺失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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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落實主辦證券商評估功能,並促其於承辦案件時審慎提出客觀及專業之評估報告、總結意見或其他相關資料,特制訂本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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