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0年11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 00003188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0年11 月24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57330號函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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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櫃公司增資發行與原上櫃股票同種類新股申報上櫃者,承辦人員應
檢查其所送之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之核准函、變更登記表影本及無
實體發行之登錄證明文件等書件齊全後,依審查準則第十五條規定公
告其上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