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91年7月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1年7月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1)臺證上字第015593 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92年1月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1年6月27日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10131217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
十二、承辦人員於審查申請公司合於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四條第三
項規定之上市條件,並檢視其所送各項書件齊全,及其承諾提出承
銷股數或已承銷股數符合規定成數後,即檢具該公司申請書暨相關
書件,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據以辦理上市事宜,並報告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