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8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447-1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公司已發行之無記名股票,繼續適用施行前之規定)
  1.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公司已發行之無記名股票,繼續適用施行前之規定。
  2. 前項股票,於持有人行使股東權時,公司應將其變更為記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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