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8月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356-5條 (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
  1. 公司股份轉讓之限制,應於章程載明。
  2. 前項股份轉讓之限制,公司印製股票者,應於股票以明顯文字註記;不發行股票者,讓與人應於交付受讓人之相關書面文件中載明。
  3. 前項股份轉讓之受讓人得請求公司給與章程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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