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5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號令修正公布第235條、第240條;增訂第235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328條 (清償債務之限制)
  1. 清算人不得於前條所定之申報期限內,對債權人為清償。但對於有擔保之債權,經法院許可者,不在此限。
  2. 公司對前項未為清償之債權,仍應負遲延給付之損害賠償責任。
  3. 公司之資產顯足抵償其負債者,對於足致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之債權,得經法院許可後先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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