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5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號令修正公布第235條、第240條;增訂第235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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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322條 (清算人之產生)
  1. 公司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
  2. 不能依前項之規定定清算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選派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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