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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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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5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號令修正公布第235條、第240條;增訂第235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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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條
(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應載明左列各款事項:
一、第一百二十九條及第一百三十條所列各款事項。
二、各發起人所認之股數。
三、股票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者,其金額。
四、招募股份總數募足之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時,得由認股人撤回所認股份之聲明。
五、發行特別股者,其總額及第一百五十七條各款之規定。
六、發行無記名股者,其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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