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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透過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及證券商透過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介接交換授信業務信用資料管理規範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10月1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十二 生效程序
  1. 本規範由聯徵中心會同證交所擬訂,報奉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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