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24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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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銷售機構委託本公司辦理款項收付者,本公司於接獲境內基金機構「境內基金下單回覆」交易通知後,於次一營業日將應付境內基金機構之申購款項依基金別匯入各境內基金機構指定之基金保管機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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