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7月24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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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基金機構得於當日下午二時後,操作「境內基金下單資料查詢」交易,查詢或列印依銷售機構別彙整之「境內基金下單彙總表」,確認交易資料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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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基金機構應於當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前,操作「境內基金下單回覆」交易,通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