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2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境內基金機構應操作「境內基金配息再投資資料通知」交易,將再投資基準日、收益分配發放日、配息再投資分配單位數等資料通知本公司,並得操作「境內基金配息再投資資料查詢」交易,查詢或列印「境內基金配息再投資資料查詢表」,核對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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