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2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銷售機構得操作「境內基金買回資料查詢」交易,查詢或列印「境內基金買回明細表」,核對客戶買回相關資料,發現不符時,應於本平台受理該基金之買回收單截止時間前操作「境內基金買回資料維護」交易,經主管覆核後取消該筆買回交易,並經確認後重新操作「境內基金買回申請」交易,將買回資料通知本公司。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