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內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7月2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銷售機構應操作「銷售機構款項帳號設定」交易,將其留存於境內基金機構之款項帳號通知本公司。
  2. 銷售機構客戶如屬證券商OSU專戶及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者,應將其留存於境內基金機構之款項帳號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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