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2月1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應於每日結帳時,提供當日於中央銀行業務局之款項轉帳資料,及財金公司辦理款項收付之資料予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代理清算銀行及實券保管銀行,以憑核對其中央銀行業務局及外幣清算銀行存款之帳務。
  2. 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代理清算銀行與實券保管銀行對前項款項撥轉資料有疑義時,應通知本公司連繫中央銀行業務局或財金公司查明原因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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