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1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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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保證人之金融機構,申請領回其為發行人代墊之到期兌償款項,應發函檢具相關存、匯款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向本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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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審核前項申請內容無誤後,通知實券保管銀行將保證人代墊兌償款項扣除相關手續費後,存(匯)入其指定之款項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