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1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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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辦理票券商取消與他票券商間之買賣交割(含整批差額交割),其作業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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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完成交割通知比對前,接獲票券商取消交割通知,即取消該筆(批)之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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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於完成交割通知比對後,惟款項收付尚未完成時,接獲雙方票券商通知取消交割,經比對雙方「取消交割」通知無誤後,即取消該交割作業,並辦理通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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