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1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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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接受票券商與清算交割銀行交割通知、清算交割銀行交割確認及代理清算銀行扣款確認之作業時間,為每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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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作業時間之規定,於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買賣短期票券,及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買賣外幣計價之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交割作業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