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1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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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辦理票券商領回未完成承銷或首次買入之債票形式短期票券作業,應將該票券商領回之數額,通知實券保管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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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券保管銀行應於審核票券商填具之領回明細表內容無誤後,交付票券商。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11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