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5年2月1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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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發行登記形式短期票券,應委託票券商將發行及登記相關文件送交本公司辦理發行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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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作業內容及作業要點,本公司應會商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稱票券公會)訂之,並分別函報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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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發行登記形式可轉讓定期存單,得自行將發行及登記相關文件送交本公司辦理發行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