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配合事項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2月19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400318051號函修正第20條、第32條、第46條條文;增訂第20條附表1、第32條附表2,自114年12月22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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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每一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起(上午收單者)及下午五時起(下午收單者),將直客投資人申購資料併入第十九條第一項各該基金級別之申購款項合計彙總,編製「基金申購款項結算表(投信事業)」,提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查詢及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