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9月2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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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宜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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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宜建立產學合作計畫,培育產業種子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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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應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