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8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1130140607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1條、第2條、第49條、第49條之5條文(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4屆第16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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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金融控股公司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並促使金融市場健全發展,特制定本守則,以資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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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宜參照本守則相關規定訂定公司本身之公司治理守則,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屬上市上櫃之金融控股公司於訂定公司本身之公司治理守則時,宜同時參照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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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應確保其子公司之健全經營,並督促旗下子公司遵守其所屬業別(保險業、證券業、銀行業或投信投顧業)所訂定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