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6月1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保險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 保險業對資產品質之評估、各種準備金之提存、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及保單之招攬核保理賠,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3. 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保險業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原則,應建立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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