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1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21509號函修正第95條之9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2408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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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管之有價證券於終止上市或經終止櫃檯買賣後,應即函知參加人限期領回。但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無實體有價證券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