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8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8月1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21509號函修正第95條之9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240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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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商就興櫃股票成交之交易,申報更正帳號、錯帳及客戶違約時,應透過櫃檯中心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接獲通知後,辦理相關之帳務調整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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