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8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8月1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21509號函修正第95條之9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240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參加人送存之有價證券為興櫃股票,經發行人完成辨識真偽或銷除前手,或經本公司同意由送存參加人依規定繳存瑕疵擔保金,本公司即辦理帳簿之登載。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