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1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1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140021509號函修正第95條之9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4年8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40352408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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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辦理有價證券之送存及領回應分別於下列所訂時間內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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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電腦連線或其他傳輸作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為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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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價證券送存及領回:星期一至星期五為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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