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管理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8月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8月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400678421號公告訂定全文42條,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40141825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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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應與交易相對人訂定契約,明訂雙方之權利義務,就個別交易之交易條件,應與交易相對人確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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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契約應載明特定外國債券配息及投資決策權限制等約定事項。